临政文〔2021〕62号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第十二款规定,根据中共漯河市委漯文〔2021〕111号文件、中共临颍县委临文〔2021〕132号文件,现提请任命:
张科同志为临颍县政府副县长。
提请免去:
史有来同志临颍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张科同志简历
县长:李俊伟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 件
张科同志简历
张科,男,汉族,1975年4月生,漯河市临颍县人,本科学历,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3.09--1996.07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朝鲜语专业学习
1996.07--1996.09 毕业待分配
1996.09--1998.04 漯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科员
1998.04--2003.12 漯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员
2003.12--2009.01 漯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员
(2002.08--2004.12中央党校法律专业
函授本科班学习)
2009.01--2015.07 漯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
2015.07--2018.09 漯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
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2018.09--2019.08 漯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出
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
2019.08--2019.09 临颍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局长人
选、一级警长
2019.09--2021.02 临颍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局长、
一级警长
2021.02--2021.08 临颍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局长、
四级高级警长
2021.08—2021.09 临颍县政府副县长人选,县公安局党委书
记、督察长、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1.09--至今 临颍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人选,县公
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局长、四级高级
警长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