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5月24日,太康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胜利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邱范卉、邢爱华、宋文中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太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议案审议办理的规定(草案)、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县十六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太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5月25日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票决了2022年太康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王洪彬同志为太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邓昌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耀阁,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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