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放大招”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为加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近日,三门峡市印发《关于三门峡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六方面提出要求,旨在通过26条措施达到更大力度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效果,包括落实各项稳促政策、增加供给促进消费、助力消费持续恢复、发挥部门促进消费作用、增强消费发展动能、强化消费基础支撑、严格执法监管服务等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包含四方面稳促政策,一是财税支持政策,2024年12月31日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二是信贷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下调利率、调整还本付息安排、减免服务收费、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减少企业经营成本相关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在6个月内补缴欠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四是助企稳岗政策,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缓缴至2023年年底前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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