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政府召开第4次常务会议

  3月16日,受新乡市市长魏建平委托,新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栋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近期国家、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河南省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一季度河南省灾后重建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研究新乡市贯彻落实意见,学习《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新乡市领导窦杰、祁文华、崔红建、刘军伟,市政府秘书长王保明出席会议。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胜军、市政协副主席周勇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规定》精神。新乡市国有企业要认真学习《规定》,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把安全生产理念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全方位加强制度建设、生产管理,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围绕省防火灾、防爆炸、防翻车、防坍塌“四防”工作部署和新乡新乡市安全生产“查漏洞、补短板、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敢于动真碰硬、严查严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三要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好“领导+专家”“专班+专家”“督导+专家”工作机制,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会议指出,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强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普法任务,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必修课程,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实施,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围绕《条例》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建立健全配套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抓好规划筹、实施指导、督促协调、支持保障、考核评价等重点任务落实,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要压实工作责任,将《条例》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具体制度措施,结合“十四五”农业农村有关规划、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好落实,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会议强调,灾后重建是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要抢抓当前施工“黄金期”,精准调度未完工项目,全力打好收尾攻坚战。要坚持把质量安全作为灾后重建的生命线,严格招投标程序,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快推进已完工项目验收交付,制定完善灾后重建项目后续管护办法,确保项目建设好、维护好、管理好,持久发挥效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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