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5592202 通讯地址:临颍县迎宾大道与颍松路交叉口西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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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亿元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5万吨复合肥车用尿素新能源产品建设项目

河南沃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临颍县南街村一环路(西段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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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高塔等,建筑面积107370平方米 规模:年产高塔复合肥、车用尿素水溶液65万吨 计量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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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标准及临颍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2、废气: 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三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3、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标准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年产65万吨复合肥车用尿素建设项目(公示板)

(来源:临颍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