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鑫宇方元五金建材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丰市监处罚〔2023〕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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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鑫宇方元五金建材店,该店销售的聚氯乙烯阻燃绝缘电缆电线,经抽样检验不合格,另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与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相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聚氯乙烯阻燃绝缘电缆电线,经抽样检验不符合GB/T5023.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五部分:软电缆(软线)》标准,依据《2022年北京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另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与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相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罚款:510元;没收违法所得:1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9
处罚机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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