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马家堡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丰市监处罚〔2023〕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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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马家堡店,该店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16
处罚机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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