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大亚湾惠昌隆装饰工程部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罚

image.png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大亚湾惠昌隆装饰工程部作出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湾市监澳处罚〔2023〕2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湾市监澳处罚〔2023〕20号

处罚事由:

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大亚湾惠昌隆装饰工程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人:

叶金生

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7

公示截至期:

2024/03/17

处罚机关: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