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
在某大型农贸市场突击检查中
发现一家水产档口
在应对检查时
试图迅速重启电子计价秤
执法人员
当机立断出手制止
并使用1000g的标准砝码
对该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测
发现该秤使用不同的按键
显示不同测量值
可谓“百变怪秤”
见此情况
执法人员迅速扣押该秤
并送往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经广州计量院检定
当事人使用的上述电子计价秤
为擅自改动,判定为不合格
处理结果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事商户作出没收具有改变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准确性功能的计量器具1台,罚款105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使用擅自改动、拆装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根据该法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超过三万元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一)擅自改动、拆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
扎实推进电子计价秤整治工作
坚决遏制电子计价秤“短斤缺两”
计量违法行为
切实规范“小计量”、服务“大民生”
提醒广大商家
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