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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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4年青海省药品抽检计划,各市州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年度市州级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通报如下:

一、抽检不符合规定情况

本年度市州级药品抽检中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详见附件)。对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开展查处。

二、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居民用药请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购买药品时,请索取并保存有效票据,要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https://www. nmpa.gov.cn/)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附件:2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2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xlsx

附件
2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序号药品
名称
批号规格标示药品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检验依据检验单位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
1木通210201中药饮片安徽友信药业有限公司海东隆济医院《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海东市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不符合
规定
性状,鉴别
2钩藤8231216101中药饮片河北百合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刚察县人民医院《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海北州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不符合
规定
总灰分


本文来源:https://cjddsb.com/news/602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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