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4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4年第8号)。以下为原文: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4年第8号)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省级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检出不符合规定化妆品4批次,现将4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信息(见附件)予以通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省药品监督理局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对涉及的化妆品经营者已责成相关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4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4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序号 | 标示产品名称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 | 被抽样单位 名称 | 被抽样单位 地址 | 包装 规格 | 标示批号 | 标示生产日期 |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标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 | 检验机构名称 | 不合格 | 检验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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